收贿120万包庇违法墓园 高市前殡葬课长二审改判6年半

高雄市前殡葬管理处殡葬礼仪课课胡燕鹏涉嫌向「玫瑰园墓园业者收贿120万元,协助业者取得权源。高雄高分院24日改判6年6月,褫夺公权4年,可上诉。(取自GoogleMap/袁庭尧高雄传真)

高雄市前殡葬管理处殡葬礼仪课课长胡燕鹏涉嫌向「玫瑰园墓园」业者收贿120万元,协助业者取得权源。一审依贪污罪遭判11年,公惩会判撤职、停止任用3年。高雄高分院24日改判6年6月,褫夺公权4年,可上诉。

胡男今亲自到庭聆听宣判,表示还会再上诉。判决指出,胡男2012年至2017年、任职殡葬管理处殡葬礼仪课长期间,负责审核民众私设公墓骨灰存放、火化等殡葬设施

2016年「玫瑰园墓园」遭民众检举违规设置坟墓及纳骨塔,胡男指示人员前往现勘,发现玫瑰园墓园确实违反殡葬管理条例规定。胡男明知该墓园非「殡葬管理条例」施行前募建的寺院宫庙宗教团体所属墓园,竟指导万女寻求宗教团体出具假资料,再于审核时「放水」核准申请,事后还收贿120万元。

案件爆发后,胡男即被调往高雄市盐埕区公所并记一大过,一路羁押至2019年3月才以120万元具保停押。一审依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判刑11年,褫夺公权7年。公惩会认为胡男除触犯刑事法律,并有违公务员应诚实、清廉的要求,严重戕害政府信誉,为维护公务纪律,自有惩戒必要,依照高雄市府提供的资料,足认其违失事证明确,遂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3年。

二审高雄高分院撤销原判,改判胡男6年6月,褫夺公权4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