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贿百万更一审改判7年半 前县长李沃士:争取上诉还清白
前金门县长李沃士(前排右二)涉收受厂商100万元贿款,金门高分院更一审改判李沃士有期徒刑7年6月。(本报资料照片)
前金门县长李沃士涉嫌收受厂商贿款100万元,在其县长任内压低金酒公司酒基售价,协助特定厂商取得「金门高粱高端白酒品牌行销暨总经销商案」,2015年被依贪污罪起诉,一审判决有期徒刑8年,二审时改判无罪。金门地检署上诉后,最高法院发回更审,5月29日金门高分院更一审改判李沃士有期徒刑7年6月,褫夺公权5年,还可上诉。对此,李沃士表示会再争取上诉,「还我清白」。
据了解,有金门「金鸡母」之称的金酒公司,为金门县政府的县营企业,每年均有数10亿元缴入县库。自1992年战地政务解除后,包括陈水在、李炷烽、李沃士、陈福海及杨镇浯等历届县长,均因金酒业务涉入官司。
检调追查,李沃士在第5届县长竞选期间,陆续接受伍丰科技公司负责人徐明哲、海悦广告公司负责人黄希文赞助1、2000余万元的竞选经费。李当选县长后,看好金门高粱酒在大陆白酒市场销售潜力,与徐明哲等人研析推动高端白酒,由经销商向金酒公司购买陈年酒基,设计包装为精品高价白酒后行销全球。
根据检调指出,徐明哲多次向李沃士告知其属意的酒基售价,并于2011年7月8日晚间在其台北市帝宝招待所设宴招待李沃士、苏凤英夫妻,席间请李沃士利用职权协助压低酒基售价,获李沃士允诺,徐明哲将100万元现金以牛皮纸袋包装再置放提袋内,以「暑假带小孩出国旅游购物」名义交给不知情的苏再转交李,席间并请托李利用职权,压低高端白酒品牌的酒基售价。
检方认定,李沃士收受100万元贿款后,即多次利用职权向金酒公司施压,试图压低酒基售价。认定被告李沃士就高端白酒案酒基售价格行使核定权具有对价关系明确。5月29日金门高分院更一审宣判,二审时获判无罪的李沃士被改认定涉犯贪污罪判刑7年半,褫夺公权5年,仍可上诉。
对此,李沃士仅低调表示,没有的事被缠讼10年真的很无奈,他将会再争取上诉,「还原事实、还我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