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屏东市长林亚莼夫妇涉贪 高院更一审改判7年10月
屏东市长林亚莼(右)与其丈夫蓝俊良(左)涉嫌诈领补助金。(许智钧摄)
前屏东市长林亚莼夫妇在任时涉嫌虚设协会,申请不同社团补助经费高达959万元涉及贪污案,经二审判8年6个月、7年10个月,高雄高分院今(7日)更一审宣判,2人各判处7年10个月,仍可上诉。
林亚莼在担任屏东县议员期间,夫婿蓝俊良利用其职务之便,以5个虚设的协会,地址多设在住家,电话也几乎是同一支,陆续向县 府申请社团补助经费200多次,领取金额达959万8000元。
蓝俊良申请经费后,竟利用黄姓厂商提供的不实发 票,购买高尔夫球具、电脑、冷气、音响、免治马桶等,为了核销, 蓝俊良还涉嫌伪造协会成员签名及会议纪录。
但林亚莼夫妇在屏东地方法院审结后遭重判,曾缴回犯罪所得900余万,今高雄高分院进行更一审宣判,判处两人各7年10个月,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