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5协会领补助近千万 前屏东市长夫妇更2审仍判7年10月
前屏东市长林亚莼与丈夫陈俊良设立5个协会、申请不同社团补助经费高达959万元,高雄高分院更二审27日宣判,林、陈2人仍判7年10月,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前屏东市长林亚莼被检举于县议员任内,与丈夫陈俊良设立5个协会、申请不同社团补助经费高达959万元,一审林、陈2人遭重判16年,二审改判8年6月、7年10月,更一审再改判2人7年10月。高雄高分院更二审27日宣判,林、陈2人仍判7年10月,可上诉。
林亚莼2014年遭人检举,3年议员任内共协助5个协会申请补助办理18场活动,但这些活动在坊间却从未听闻,其中有3协会地址在林家,5协会电话也均相同,质疑她将补助款自用。
屏东地检署接获情资后立即分案调查,发现陈俊良担任5协会总干事期间,负责办理相关活动与补助核销等业务,明知2011年至2013年间,未招开协会会员大会,却伪造会员签名、签到簿与会议纪录,再以协会名义,请被告黄姓厂商提供发票,向屏东县政府申请补助,购买电脑设备、免治马桶、高尔夫球等设备。
检调查出,林陈2人2006至2013年间,总计向县府请领社团补助款共959万元。2018年屏东地院审结,林陈2人各处有期徒刑16年。上诉至二审,改判林陈2人8年6月、7年10月,更一审再改判2人7年10月。
高雄高分院更二审认为,原审未考量陈俊良侦查中就自白犯罪,且缴回959万元犯罪所得,林亚莼犯行则属于「间接故意」,2人部分贪污犯行也属5万元以下、可减刑,或改以诈欺、伪造文书罪论处,最后撤销原判,仍判林陈2人7年10月,可上诉至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