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采购诈领特别费 前屏东市长二审仍有罪

屏东市长林恊松、现任市代会主席萧国亮涉假采购诈领特别费,二审高雄高分院4日宣判,林改判6年10月,萧维持4年2月原判,均褫夺公权3年,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前屏东市长林恊松、现任市代会主席萧国亮涉贪,遭检调发现采购市民代表会礼品、以不实单据核销,2人一审被依贪污等罪判7年、4年2月,均褫夺公权3年。二审高雄高分院4日宣判,林改判6年10月,萧维持原判,均褫夺公权3年,可上诉。

林恊松本人带着两名男助理出庭聆听宣判,宣判后他对记者表示,希望法官明察秋豪,尊重司法判决,希望还他清白。

林恊松2012年至2018年担任市代会主席期间,委由叶姓总务、周姓厂商,购买茶叶作为礼品或日常所用,并以不实单据完成拨款程序,经清点后共计148笔。

另林恊松为支付王姓私聘助理每个月2万元薪水,基于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利用市代会主席特别费办理核销手续,经不知情的屏东市代会会计人员拨款,先后共计32次,合计得款57万8250 元,从中按月交付2 万元给不知情的王男作为薪资。

一审法官认为,林与萧均为受有国家俸禄公务员,本应清廉自持,但却在任职市代会主席期间,明知市代会各项费用支出均应据实核销,更不得从中谋取个人私利,以诈得主席特别费,判刑林7年、褫夺公权3年;萧则判刑4年2月、褫夺公权3年。

二审改判林6年10月,萧维持原判,均褫夺公权3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