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千万补助 89岁老董判2年
桃园客运89岁前董事长吴运丰等5人,涉向公路总局诈领1244万余元补助款,遭桃园地方法院依共同诈欺取财罪判2年至1年2月不等有期徒刑,并没收补助款。(赖佑维摄)
桃园客运2016年进行客运车辆汰旧换新补助购车计划,向公路总局诈领1244万余元补助款,法院审理,89岁的桃客董事长吴运丰等5人依照共同诈欺取财罪判2年至1年2月不等有期徒刑,诈领取得补助款没收,可上诉。
桃园地方法院审理,2016年11月桃园客运举办议价会议时,吴运丰决定向厂商云从龙购买较便宜的公车,因为要领取公路总局较高的购车补助款,吴运丰和杨世勲在桃客董事长室内,和云从龙蔡姓业务协理谈妥,协议购车价格提高,使桃客公司可以请领较高额度。
吴运丰和杨世勲、云从龙杨姓负责人、蔡姓协理谈妥,将车辆从单价375万、425万提高到385万、450万,并由张姓采购负责,再由杨和蔡制作广告租赁契约及协议书,制造云从龙公司委托桃客车辆播送车体广告假象,最后交车时直接扣除租赁契约金额。
法院认为,桃客的吴运丰、杨世勲、张姓采购,云从龙杨姓负责人、蔡姓协理涉违反商业会计法、行使业务上登载不实文书罪、3人以上共同犯诈欺取财罪,并从重依3人以上共同犯诈欺取财罪。吴运丰因超过80岁依法减刑,判2年有期徒刑,杨世勲1年10月、缓刑2年,向公库缴交20万,张姓采购1年2月、缓刑2年、杨姓负责人1年8月、蔡姓协理1年2月,犯罪所得1244万3840元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