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厂商大小章开发票317张 校董妻子诈千万元被判2年
中州科技大学受劳动力发展署技能检定中心委托办理技能检定,当时董事长柴御清与妻子阮女,分别涉嫌向李姓厂商收取回扣及以不实发票办理核销,经检调侦办后,夫妻两人缴回不法所得1500万元,阮女部分近日审理终结,依违反商业会计法及伪造文书罪,被判2年徒刑,缓刑5年,得向公库缴交50万元罚金。
2018年5月2日,彰化地检署派驻廉政署中部地区调查组检察官李毓珮指挥廉政官、调查官共计44人,于对涉案人员之住所、办公室等10处发动搜索,带回柴御清夫妇、前后任校长、出纳、厂商等十多人调查。
廉政署中部地区调查组,持续追查又发现2013年间董事长柴御清等人藉学校办理资讯系统采购机会,向李姓厂商等人要求收取回扣,又另外于2016至2017年间,该大学受技检中心委托办理技能检定之际,以不同厂商所开内容不实发票核销,疑诈得不法所得,涉犯刑法背信、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等罪嫌,向柴、阮两人提起公诉。
判决书指出,阮女为中州科大终身教育处暨校友发展处证照辅导组长,2011年到2017年间,校方接受行政院劳动部委托技能检定,阮女制作支出凭证、校销对照表,又指示前总务长取得欣扬公司大小章,用该公司名义开立发票,接着利用办理技能检定的机会,又与弘升通讯行负责人合作取得总额共1166万1019元的发票317张,向校方办理拨款及核销,实际共诈得1004万9810元。
法官审酌后,考量阮女坦承犯行,又缴回不法所得,又因被告并无前科,认定因一时怠忽而罹刑章,犯后深切自省,当无再犯之虞,依触犯商业会计法及伪造文书罪,判刑2年,缓刑5年,向公库缴交50万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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