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检举郭哲敏洗钱 超跑老董诈近7千万被判2年4个月

曾检举郭哲敏洗钱的李男,因诈欺等罪被士院判刑。(本报资料照片)

经营「88会馆」,让许多检警高层涉入不当招待,颜面扫地的郭哲敏,因涉洗钱、贪渎案10日下午押解回台,但当初检举他的李姓男子,因经营超跑公司伪造6900余万的不实合约,遭股东提告诈欺,士林地院日前判处李男2年4个月有期徒刑。

起诉指出,李为某超商租赁公司负责人,2021年9月与投资人原告签订合约,内容载明原告出钱,让李男经营公司,以买卖、出租超跑来获利。

李向股东表明要买4辆超跑,对方不疑有他,陆续汇款6950万元给李,但李却没有实际去买车,陆续伪造汽车买卖合约、牌照登记书、车主资料等,以此获取投资人信任,但实际却将6950万另做使用。

股东后来发现公司根本没有4部新车,愤而向检方提告,士林地院开庭时,李声称公司有财务转况,为应急周转才将钱挪做他用,士院审酌,李男坏文书信用,伪造不实资料使交通机关蒙受损害,但李事后已返还3450万给投资人,相关财务经强制执行,另已清偿990万余元,经扣除清偿款项,未扣案犯罪所得2509万余元均没收。

士院审酌李坦承犯行,非无悔意,依伪造文书、诈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