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音效指导搞鬼诈千万 音乐协会怒告讨钱...他判囚2年2月

▲林姓男子为某电视台音效指导,孰料他却钻漏洞误让中华音乐著作权协会拨款了1158万余元据为己有。(图/取自免费图库unsplash)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离谱!前电视台林姓音效指导,利用公司对音乐使用清单疏于审核的漏洞,伪造多份虚假作品,将其登记于母亲、配偶,以及以母亲名义开设的工作室名下,并成为中华音乐著作权协会(MUST)的会员,林再把不实音乐使用清单交由不知情职员汇整,定期向MUST请款,6年多得手1158万9424元。士林地院审结,依诈欺取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月。

起诉指出,林男从2014年12月起,利用电视台对节目配乐、音乐使用清单并无实际审核机制,以及社团法人中华音乐著作权协会(MUST)对于会员音乐创作也无实际审核机会,先以母亲、配偶等5人及音乐工作室名义成为会员。

利用在民视职务上制作154首不实音乐使用清单内,乱数填载使用亲友、工作室名下著作曲目,而实际上节目并无使用154首音乐,林再将不实音乐使用清单交与不知情的电视台职员汇整,并定期向MUST请款,MUST因此误认电视台汇整的音乐使用清单均为实际拨出节目、广告所使用,进而拨款至林的亲友名下帐户,6年多以来得手1158万9424元。

全案经中华音乐著作权协会提告,林男被依法起诉。法院审理时,他拒绝认罪说,自己确实创作了154首歌曲,并且这些歌曲被公司及其他电视台使用,因此透过母亲等人名义向中华音乐著作权协会(MUST)领取报酬,且这些报酬并非仅来自自己公司,亲友等人也是MUST的合法会员,理应有权请领授权报酬。

法官认被告一直以来制作虚假音乐报表,仅能拿出150万与MUST和解,未达协议,虽无前科,但其犯罪手法是刻意利用多名亲友作为人头,以此增加收入并掩盖事实,显示出其主观恶性重大,不符合缓刑条件,依诈欺取财罪,处有期徒刑2年2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