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天金援「最佳剧情片」2千万!票房惨澹⋯怒告名导演讨款

▲《为你存在的每一天》导演曾祯(左4)的公司曾向妙天禅师商借2000万电影后制费,却未如期偿还,遭对方提告。此为电影首映照。(资料照/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陈羿妏/新北报导

知名女导演曾祯为筹措电影《为你存在的每一天》后制费,向妙天禅师投资美丽宝岛育乐开发公司商借2000万元,岂料,电影刚上映就遇疫情来袭,票房不佳,无法按时还款。美丽宝岛育乐开发公司便提告曾祯及其公司瑞升传播,要求返还2000万。日前新北地院审理后,判瑞升传播应全额归还,但曾祯个人不用负责,可上诉。

电影《为你存在的每一天》讲述着智能发展迟缓的单亲妈妈与5岁女儿相依为命的故事,2019年12月13日在台湾上映,曾获得美国洛杉矶电影奖「最佳剧情片」、「最佳新导演」、「最佳演员组合」以及「最佳剧情片荣誉奖」。

判决指出,美丽宝岛育乐开发公司主张,瑞升传播于2019年4月22日签立借据,向他们借贷2000万元,约定于1年后清偿未料,瑞升届期却未依约还款;此外,他们认为,曾祯明知瑞升无法财务能力清偿借款,却诈贷巨款后不知流向,故提告要求瑞升传播、曾祯给付2000万元。

瑞升传播公司则辩称,曾祯为公司负责人,她于拍完电影后,为筹措后制费用,透过友人寻求妙天禅师合作双方于2019年3月6日见面,当下妙天禅师认同电影为弱势发声的理念,便爽快答应投资2000万元,还曾对外发布新闻稿,妙天禅师也为此获得好评。

不料,2000万资金全数」投入制作后也如期上映时,却遇上新冠肺炎肆虐,各地祭出影院禁令、亦停止新片上映,导致公司无法如期回收投资成本,而美丽宝岛育乐开发公司应清楚知悉,整起事件本质上是「投资」,且双方借据只是形式上的签订。

法官勘验证据时,确认双方签订的是「借据」,确实为借贷关系,且从相关报导内容,无法妙天确实有投资。此外,曾祯身为瑞升代理人,为经营事业多年的专业人士,应了解借贷、投资两者区别以及应负权利义务不同,且若无法达成借贷合意,瑞升何必签署形式与实质不同的借据。

对此,法官审酌后,判瑞升应还美丽宝岛2000万元,不过,美丽宝岛在出借款项时便已知悉瑞升有资金短缺问题,且曾祯将款项全数用于影片后制并上映,因此无诈贷问题,曾祯个人免负清偿责任,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