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违规70次考驾照才知罚款35万 单亲爸陪上53堂道安讲习吓傻
目前仍在就学的刘姓少年因为无照骑车等因素被开罚70次,不仅要缴35万元的罚款,父亲还得陪同上53堂道安讲习课。刘父考量到上课需要请假,可能会失去工作,于是向新北地院提出行政诉讼,希望撤销原本的交通裁决,但日前还是被法官驳回。
▲刘父直到儿子要考驾照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图为台北市首座机车考照练习场地。(示意图/北市交通局提供,与本案无关)
刘父在判决书中主张,儿子目前还是学生,是由自己独力抚养长大,没想到孩子在18岁时犯下70件交通违规事件,其中53件是无照驾驶,「小孩无照驾驶是违规行为,我教子无方,当然有责任,孩子也知道错了,因为当时前妻有病况,所以小孩都是我在照顾,等到要考驾照时,我才知道被罚了这么多罚款,还要家长陪同参加53堂道安讲习课程。」
刘父无奈地说,如果要陪同儿子上课就得请假,这样可能会失去工作,加上还要缴纳大约35万元的罚款,负担非常沉重,如果没有工作,根本没办法分期还款以及负起往后养育孩子的责任,希望法官能看在孩子知错的份上,将讲习课缩减至10堂,达到警示及教化的功能就好,给他们父子俩一次机会,「我已经快60岁了,恳请(法官)让我好好工作赚钱,还清罚款。」
▲刘姓少年无照骑车遭开罚53次。(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
虽然刘父的处境令人同情,但新北地院法官认为,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第3项的规定,关于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的处分,是依法必须为之的羁束处分,被告并无裁量的权限。
法官接着表示,纵使讲习课会对刘父的工作、生计造成影响,但上述法条的立法意旨,就是要促进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善尽管理之责,以保障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基于维护交通安全的重要公益,刘姓父子受到的处分并未违反比例原则,于法难以采取对他们较为有利的斟酌,最后仍裁定驳回告诉,父子俩同时还得支付200元的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