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采「核实计算」 人力银行:劳工看得到、吃得到
▲行政院6日拍板一例一休修法,初步方向休息日出勤加班将改采核实计算。(图/记者张一中摄,下同) 记者叶佳华/台北报导
行政院长赖清德昨(6)日拍板一例一休修法方向,其中加班时数采取乙案,每月加班时间上限放宽为54小时,3个月内总工时不得超过138小时;另外,轮换班间隔休息时间可从8小时提高到11小时;休息日出勤加班改采核实计算。
yes123求职网发言人杨宗斌表示,在休假日加班费计算部分,原订「做1小时给4小时、做5小时给8小时工资 」,政院改采「核实计算」,也就是做1小时就给1小时、做4小时就给4小时。对此,杨宗斌认为,此举确实能节省企业的人事成本开销,但对于劳工来说,未必是不好的事。
他指出,过去加班没有「核实计算」,有些企业干脆不让劳工在休息日加班,或是运用灰色地带让劳工无法报加班,反观加班若采「核实计算」,反而让企业更有意愿让劳工加班,劳工对于加班费也较「看得看、吃得到」。
而加班工时上限部分,杨宗斌说,某程度确实偏向「资方」,企业可配合淡旺季弹性运用加班时数,对于劳方来说,也有部分须借由加班费来补贴家用,但其比例恐怕未过半,多数劳工可能还是倾向回归「周休二日」精神。
另外,「轮班间隔」,现行规定是间隔11小时,而6日则敲定以11小时间隔为原则,经劳资协议或工会同意,轮班间隔可小于11小时,但不得少于8小时。 杨宗斌指出,「还是有守住,毕竟要避免过劳的情况。」但他认为,此措施还是要看产业,例如像是护理从业人员、客运驾驶,都要避免过劳的情况,才不会造成人命损伤。
至于「7休1」松绑须经过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同意,经劳动部审核通过后,最后经劳资协议或工会同意,30人以上公司得送当地劳工局备查才可调整例假、连上12天班。
对此,杨宗斌认为,「7休1」是否松绑主要就是由「劳资协商」,但他指出,台湾具有工会组织的产业比例仍偏低,「虽然有劳资协商以及主管机管的双重认定,但还是呼吁雇主尽量不要太常采取连上12天班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