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特休假早1年排挨批 钟孔炤:让劳工看得到吃得到
▲立委钟孔炤的特休假提案引发争议。(图/翻摄自公民庙口-立委在做天在看脸书)
立法院卫环委员会昨审查《劳基法》部份条文休正案,但因民进党立委钟孔炤、刘建国针对特休假提出修正动议,其中要求雇主应于职满3个月时及每年度之前与劳工协商排定特别休假日期,让网友质疑,哪可能前1年就排好特休假。钟孔炤则解释,他是要让劳工「看得到吃得到」,不要因无法排休被而吃掉特休,所以认为可以事前安排;即使还未规划,也能先与雇主约定一个弹性区间。
《公民庙口-立委在做天在看》在脸书粉丝团贴出《劳基法》第38条关于特休假的修正动议内容,上头标明「明定劳工之特别休假应于每年度之前事先协商排定,确保劳工全年度之休假日数,避免发生劳工休不到特别休假之情事」。
虽然此条例是想让资方不能因工作太忙而阻止劳工休特休假,但也遭网友质疑,大家哪可能一年前就排好特休假,何况常常是因临时状况才休特休,此规定根本扰民。
对此,钟孔炤解释,他提出的特休假草案为针对新进员工,降低特休门槛,任职满三个月,即有四天特休假; 针对资深员工,为鼓励久任,增加劳工特休,平衡公私部门休假权益;打破僵化,得透过历年制,按比例计算特休日数。自愿离职亦应按比例给付。
他强调,因有劳工提出,特休假常常因工作太忙无法排休,导致假期被吃掉,因此他为可让劳工事先取得休假权,课予雇主排休的责任。
钟孔炤指出,为确保劳工享有应有的特休日数,特休假应于到职当年满3个月前以及后续每年度前,劳工如果已经有明确的休假计划当可排出确定日期,如果尚未规划确定,也可与雇主约定一个弹性区间,先确定当年度的特休假日数。相对的,雇主也能事先安排人力规划让员工顺利休假,同时避免雇主有借口推托排不出假日。
不过,对于外界的质疑,他澄清,此修正案,并不生新的限制,与劳动部既有相关特别休假的函释并不生冲突,也一如既往的存在与同事或公司进行调整的空间。换言之,是让雇主必须负担更大的责任,不能再轻易的借口说是劳工自己排不出休假时间或没有主动提出要排休,明明不许劳工放特休却可将无法排休的原因归责给劳工,而产生看的到吃不到的问题。
钟孔炤也说,条文中有明定雇主的责任,也有对应的罚则,要求雇主有义务事先排定应给的日数,劳工也将得以拥有更完整的特休保障。此项修正的目的,是在确保劳工的权利,并不会变成劳工的义务。他承诺,接下来会继续努力在十几个特休假的修正版本,与各提案的委员们讨论、整合出一个对劳工最有利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