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多年才因石绵死亡 劳保职灾给付却看得到吃不到

▲立委李丽芬。(图/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31年次的曾英先生,自20岁开始在家经营铁工厂车床加工原料来自于旧船拆下的钢铁,经加工后卖给五金行。他今年6月29日他觉得喘不过气至医院急诊,进一步检查确认为恶性间皮瘤,短短不到二个月,曾先生于8月21日过世。由于职业石绵暴露明确,经职业医学科医师评估职业病,并开立诊断证明。但因曾先生已退休无法申请职灾给付,使得出现劳工须自行承担疾病结果的荒谬现象

民进党立委李丽芬、台湾职业安全健康连线今举行记者会指出,石绵在1970年代已被确认为第一类致癌物质,台湾在今年1月1日起才全面禁用石绵,环境中的石绵仍无所不在。从近年来癌症登记报告发现,恶性间皮瘤人数有逐年成长趋势,显示即将进入疾病的高峰期。2008年至2016年疑似石绵引起石绵疾病(包含肺癌、恶性间皮瘤及石绵肺症)职业病通报案共有52人,其中男性占98.1%,女性为1.9%,平均年龄61.2岁,主要为制造业(37%)、营造业(40%)。

而此案例的曾先生因石绵曝露过世,但因他已退休非劳保身分依法无法申请职灾死亡给付;虽规定可申请职灾失能给付,但曾先生从发病到过世不到二个月,来不及进行失能认定相关检查。转向寻求《职业灾害劳工保护法》所规定的相关补助,也因其为退保状态无法给付。李丽芬质疑,明明劳工已确认为职业病,却因制度设计的先天缺失,使得出现劳工须自行承担疾病结果的荒谬现象。

台湾职业安全健康连线执行长黄怡翎表示,现行劳工保险条例》规定,劳工须在离职退保后一年内罹患职业病,才能请领完整的职灾补偿,若退保超过一年仅可请领职灾失能给付。但石绵疾病潜伏期长达20到30年,许多劳工发现罹病时,早已离职、转职或退休多年,仅能申请职灾失能给付,相关保障上已被大打折扣。但在实务上亦发现,因恶性间皮瘤的疾病特性,往往难以符合失能认定的标准,在无适当的检测方式下,罹病劳工快速死亡,任何补偿都拿不到,形同制度上排拒了职业病劳工的保障,让劳工自行承担疾病的后果

李丽芬呼吁,遭遇困境,因此,政府应尽速修改不正义的职灾补偿制度。落实总统政见,制定《职灾保险法》,明文规范让已离职退保后发现罹患职业病者,亦可请领职灾医疗、失能及死亡给付等相关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