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本周审职灾保险法 民众党团主张:伤病全额工资、职灾照护给付

政院会本周将审查劳工职业灾害保险保护法草案民众党团呼吁:伤病全额工资职灾照护给付。(林缙明摄)

行政院会本周将审查《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草案,力拚立法院本会期完成三读,不过,针对草案中明订,职灾给付从原本第一年7成、第二年5成,一律调整为7成,民众党立法院党团主张,伤病全额工资、职灾照护给付;同时,政府应成立专门行政法人,以职灾保险基金每年核拨或捐助10%至20%经费,由法人运作职业灾害的预防、通报个案服务及重建,落实对劳工的照顾。

现行职灾保险伤病给付是按劳工事故当月前6个月平均月投保薪资之70%,经过1年尚未痊愈者,第2年减为平均月投保薪资的50%,与原领工资差异大,导致劳工家计困顿、耗费心力在跟雇主诉讼,身心俱疲。

台湾职业安全健康连线执行长黄怡翎表示,现有职灾补偿相关规定散落在各法令,劳工根本无法了解相关的对应窗口;此外,有些小公司没有强制纳保劳保,因为公司资源少,一旦发生事故,雇主根本无法负担职灾补偿;最严重的是,雇主违法为替劳工加保,往往都是出事情才知道没有劳保,严重侵害劳工权益

民众党立委赖香伶指出,过去许多劳工职灾给付争议,大多是雇主不愿补发伤病补助与原薪资约3至4成的差距,行政院修法草院虽然伤病给付都7成,但仍会对劳工生计造成影响,希望职灾伤病给付达到百分之百。

此外,职灾劳工保护法于劳保不足时启动,由政府基金代付给付,像是死亡照顾跟职灾补偿费用等,一旦修法后职灾保险单独立法后,该法就会停止施行,赖香伶主张讨论新版本前,应该把职灾照护纳入给付。

民众党立委张其禄则认为,现行劳工职灾后续相关事宜很多是发包出去,没办法承担职安所衍生的问题,因此,在体制上主张成立专责行政法人,可以有专业单位去做职灾相关处理事宜,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协助劳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