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好生活》职灾伤病给付还可领照护补助

「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于2021年4月30日经总统公布,行政院公告自2022年5月1日施行。该法以专法的形式,将劳工保险条例的职业灾害保险,及职业灾害劳工保护法的规定予以整合,扩大纳保范围,提升各项给付保障外,并整合职灾预防与重建业务,使整体职灾保障制度更完善。

劳工职业灾害保险扩大强制纳保范围,将年满15岁以上,受雇于领有执业证照、依法已办理登记、设有税籍或经中央主管机关依法核发聘雇许可等雇主劳工,均纳为强制投保对象,应由其雇主为其申报加保。又考量就业型态改变,为保障非典型劳动者工作生活安全,灾保法增订特别加保制度,凡受雇自然人雇主劳工、实际从事劳动人员及提供劳务童工,如有短期性或临时性工作,均可透过简便加保管道即时申报参加劳工职业灾害保险。

职业灾害保险的给付项目,除于原本劳工保险条例的职灾伤病、失能、死亡、失踪及医疗给付基础上提升给付水准外,并新增给付项目、扩大适用对象,应强制纳保而未加保劳工亦可请领。

劳保局提醒,申请住院照护补助应备书件包括劳工职业灾害保险住院治疗期间照护补助申请书及补助收据,伤病诊断书正本(需有伤病名称、入出院日期及住院期间需人照护之记载)。

劳保局说,如被保险人原先于申请时所附诊断证明书无记载住院治疗期间需人照护,经劳保局核定不予给付后才取得由应诊医院开具记载住院治疗期间需人照护之诊断证明书,可采「补件」方式将该诊断证明书正本寄送至局,并注明案件受理编号,以利加速重新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