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好生活》非自愿离职 除失业给付 还有健保费补助

劳动部说明,当参加就业保险的劳工遭遇《就业保险法》规定的非自愿离职情事,例如公司无预警关厂、歇业、休业、解散或破产等,可亲自向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及申请失业认定。

劳动部表示,如果劳工在非自愿离职办理退保当日前3年内,保险年资合计满1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继续工作意愿等请领条件,自求职登记日起14日内仍无法推介就业或安排职业训练,可请领最长6个月的失业给付。如果离职退保时已年满45岁或领有身心障碍证明,最长发9个月。

劳动部表示,失业给付的标准是按离职退保当月起前6个月平均月投保薪资60%发给。另外,失业劳工如果扶养无工作收入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碍子女,每扶养1人加给10%,最多计至20%。

劳动部补充,如果失业的劳工经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安排参加全日制职业训练,可按实际参训起迄时间,申请最长6个月职业训练生活津贴,给付标准与失业给付相同。

劳动部统计,去年失业给付共核付39万2千余件,金额共98亿6000万余元;职业训练生活津贴共核付2万3000余件,金额共5亿6000万余元。

劳动部也提到,为了保障失业劳工及其眷属的医疗权益,于请领失业给付或职业训练生活津贴期间,劳保局会按月补助失业劳工及离职退保当时随同参加全民健康保险眷属参加健保自付部分的健保费,失业劳工无须另行申请。

劳动部统计,去年失业被保险人及其眷属健保费补助共核付56万1000余件,金额共4亿600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