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好生活》职灾住院期间 还可请领住院照护补助
依规定,职保伤病给付自不能工作的第4日起发给至恢复工作的前1日止,前60日是按被保险人发生职灾事故当月起前6个月的平均日投保薪资100%发给,超过60日的部分则是按平均日投保薪资70%发给,合计最长发给2年。
但劳保局表示,劳工朋友于请领职保伤病给付期间有「住院治疗」,且经医师诊断在住院治疗期间「需人照护」(诊断书需有伤病名称、入出院日期及住院期间需人照护记载),可以同时请领住院照护补助,每日发给1200元。不过,劳保局提醒,如果是入住具有加护或隔离性质病房的期间,就不在补助范围。
劳保局举例来说,王先生因遭受职业伤害依灾保法规定申请职保伤病给付,其事故前6个月平均月投保薪资为4万2000元,平均日投保薪资为1400元,劳保局依规定自不能工作第4日起发给20日职保伤病给付,其中王先生于请领伤病给付期间入住一般病房5日,且住院期间经医师诊断需专人照护。因此,王先生除可领取20日职保伤病给付计2万8000元(1400元×20日=2万8000元),另可再领取5日住院照护补助6000元(1200元×5日=6000元),一共可领取3万4000元。
劳保局提醒劳工,领取职灾保险职业伤病给付、照护补助之请求权,自得请领之日起,因5年间不行使而消灭,而伤病给付得分次请领,也可以于恢复工作后一次请领,又如需多次住院治疗,得分次请领或于最后一次出院后一次请领,但不论是申请伤病给付或照护补助,务必于5年请领时效内办理请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