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灾失能者 符合条件可领照护补助
劳工投保「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工作期间遭遇职业伤病的时候,依情况可请领医疗、伤病、失能、死亡及失踪5种保险给付。
劳保局说明,劳工依《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灾保法)请领失能给付,失能程度符合劳工保险失能给付标准附表所定第1等级或第2等级失能项目,且失能状态列有终身无工作能力、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需专人照护,可再请领失能照护补助,最长请领时间为5年。
劳保局表示,自今年5月1日起,每月发给的失能照护补助金额从1万2400元调整为1万3083元。
劳保局指出,为提醒符合请领条件的劳工申请失能照护补助,劳保局寄发失能给付核定公文,会一并检附「失能照护补助申请书及补助收据」空白用纸,劳工填具资料后寄回劳保局,无须检附其他文件,即可申请失能照护补助。
劳保局提醒,劳工在灾保法施行前发生职灾失能事故,仍可在灾保法施行后,请领完全失能年金者及失能照护补助。
但劳保局表示,劳工在灾保法施行前,已依《劳工保险条例》请领职业灾害给付,或选择依《劳工保险条例》请领职业灾害给付,则依《职业灾害劳工保护法》处理。
劳保局补充,失能照护补助请领资格、给付标准、请领手续等相关说明,可参阅劳保局全球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