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延后七休一 钟孔炤谴责劳动部配合业者
近日因劳动部废止连上12天的函释,引发客运、媒体等业者反弹,行政院在前日晚间作出延后两个月施行七休一的决定。民进党立委钟孔炤1日表示,他身为废除函释的提案人,对于劳动部片面配合业者,刻意扭曲立法原意,并试图干预立法权责,必须给予强烈谴责,劳动部要扛起责任,不应该轻易退让。
钟孔炤指出,作为提案人,他绝对愿意负责,对于政策面无从置喙,但对于劳动部将发布解释性裁量基准,他不能接受。对于相关特殊行业与工作者的休假与工时等规定,《劳基法》已有相当条文能够处理,如第30条第2项第3项、第30条之1指定之行业,及第84条之1核定之工作者。而第36条如有新规定之必要,牵涉立院修法,绝对不是行政部门的权责,当然更不可能存在解释性裁量的空间。
对于劳动部与行政院指出,该函释废止后将使条文出现解释上的漏洞,钟孔炤表示,现行《劳动基准法》第36条明文规定,「劳工每7日中至少应有7日之休息,作为例假。」,也就是「只要连续上班7天就属违法行为」。
换言之,每7日中至少休1日,是因为劳工提供劳务后才享有之权利,而非在7天中可任意调换休息日,钟孔炤认为,根本不存在模糊空间。况且,最高行政法院在2001年,即曾因统联让司机连上十二天班的争议做出裁判,认为统联违背《劳基法》第36条强制禁止规定,判其败诉,因此,最高行政法院也认为没有「保障不足」之处。
钟孔炤说,该函释的废止,就是要让劳工可以连续工作12天的事情,走入历史,让连续工作日数的上限,回归「每7日应有1日休息,作为例假」的立法本意。对现行产业一定有所影响,但相关业者应该是要正视与检讨结构性的问题,透过人力的增聘或班表的调整作为应对,劳动部更应负起监督之责,而非配合其演出与施压,这点绝非全民所乐见。
他呼吁,劳动部与行政院应负起担当,以保障全国劳工权益为优先,不应随便退让,或逾越行政权限,干涉立法权则。如果面对七休一的问题就已经如此兵荒马乱,未来一例一休劳动部又要怎么应对,更遑论条件更严苛的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