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保安局:警务处须安排人员执行国安法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图/中新社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再度表示,目前警务处已着手准备及安排人员来执行国安条例。他在记者会中表示,虽目前「港区国安法条文未出炉,有关的准备工作必须于先行部署,已开始检视担任执行国安法人员所须条件并作准备。他并提醒,民众需注意国安法的条文细节,届时才会了解法例规限

香港《文汇网》日前报导指出,李家超曾表示,警队已展开成立新部门的前期工作,包括审视资源调拨、人力器材规划。据日前全国人大会议的决定,中央维护国安的机关可根据需要,在港设立相关机构,不过李家超没有透露新部门将如何与原有的警务关机构合作,仅表示澳门经验可以是一个参考。

李家超认为,中央的情报收集网络以及技术远大于警队,有更高层次、更缜密的分析,较能掌握全盘局势,了解香港整个形势。不过他强调,任何人在港执法,都要符合普通法原则,包括无罪假定、保持缄默权利、以及有律师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