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路人注意 龙潭分局执行「安道防故」执法专案勤务

龙潭分局为防制事故发生,于辖区重点路段执行专案交通勤务。(龙潭警分局提供/黄婉婷桃园传真)

桃园市政府警察局统计去(109)年A1类事故中,「机车」事故计81件(占50%)为主要肇事车种;死亡者年龄以「65岁以上高龄者」计57人(占总死亡人数34.1%),高龄者中又以骑乘机车计26人(占45.6%),较前(108)年增加9人,另统计近3年(107年至109年)A1及A2类每月事故发生件数显示,每年1月、3月、7月、10、11及12月为事故高峰期;本分局除加强宣导交通安全相关规定外,持续针对红灯、酒后驾车、转弯未依规定、机车行驶禁行机车道、机车未以两段方式左转、并排停车、行人违规穿越道路汽机车不礼让行人等重大危害交通安全的违规行为加强取缔,以有效防制事故发生。

龙潭警分局爰规划自本(110)年3月2日起至10日止执行「安道防故」执法专案勤务,取缔项目如下:

1、闯红灯及红灯右转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下称道交条例)第53条。

2、酒后驾车:道交条例第35条。

3、转弯未依规定:道交条例第48条。

4、超速:道交条例第40条、第43条第1项第2款。

5、并排(临时)停车:道交条例第55条第1项第4款、第56条第2项。

6、汽机车未礼让行人:道交条例第44条第2项及第48条第 2项。

龙潭警分局分局长陈清华表示,为确保用路人安全,将持续以滚动式检讨交通执法策略,针对各重点路、(时)段,机动调整勤务作为,强化执法能量,期望驾驶人及行人确实「注意路况减速慢行、遵守规则」等三大平安心法,养成良好的驾车习惯,以避免交通事故憾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