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年看8000则垃圾食物广告 拟修法限播

记者陈佳雯台北报导

国民党立委王育敏2日举行记者会表示,根据儿福联盟统计,台湾儿童平均1年收看超过8000个垃圾食物广告,在儿童收看的热门卡通中,平均每6.6分钟就出现一次垃圾食物广告,在用餐时段,广告频率更是其他时段的1.6倍。她呼吁,儿童节目应透过修法,限播垃圾食物广告。

▲王育敏要求儿少节目应限播垃圾食物广告,并限制业者以送赠品方式促销垃圾食品

王育敏表示,美国纽约要求餐饮业禁售470毫升以上的汽水含糖饮料法国也对含糖饮料业者课征「肥胖税」;英国规定儿童节目黄金时段禁播垃圾食品广告。未来她将推动修法,限制垃圾食物在儿少频道、节目促销、插播广告,并禁止业者以送赠品方式行销垃圾食品。

共同出席记者会的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内容事务处长何吉森表示,为保护儿童健康,已提出卫星广播电视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对卡通频道或其他以儿童为主要收视群的节目,规范广告内容和时间,也将尊重社会共识,拟定相关修法配套。

行政院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食品组科长吴希文则说,食品卫生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准备提送立法院审议,对不适合儿童长期食用或会导致慢性病的食物,增列限制广告条文,也有相关停播规定和罚则

吴希文并表示,垃圾食物一般认定是高油高糖食品,现在要从摄食量、脂肪量等进一步认定,但世界各国都没有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