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国安法 港警成立新部门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中)透露,香港警方将成立新部门,以落实执行涉港版国安法的案件。(中新社)

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议18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议程虽未纳入港版「国安法」,但关于该法实施细节,已愈趋明朗。香港保安局长李家超昨透露,港警会设立新部门执行国安法,由警务处长邓炳强领导,负责搜集情报、调查和培训人员,港警也会和大陆机构分享情报。行政会议成员叶刘淑仪说,港府应设立安全委员会,加强与军方联络及情报交换。

近期香港重要官员先后透过《南华早报》释出港府对国安法的立场与细节。李家超接受该报专访时说,警方已展开成立新部门的前期工作,包括审视资源调拨、人力及器材规画。

港警一哥邓炳强领导

他未透露更多新部门将如何与大陆国安机构合作,但澳门经验可参考。而中央情报搜集网络远大于警队,可有更高层次分析,掌握全局,有助香港了解形势。

李家超认为,新部门的设立是进步的举动,部门人数按需要增加,还将研究从5个纪律部队调配人手到新部门的可能性,而且港版「国安法」在港实施时,警方会和大陆机构分享所搜集的情报。但他强调,任何人在港执法,都要符合普通法的原则,包括无罪推定、保持缄默权利、以及有律师代表。

此外,叶刘淑仪指出,回归前有总督领导的安全委员会,港府亦应设立行政长官安全委员会,加强与军方联络及情报交换。叶刘又称,港版「国安法」不应设追溯期,只有种族屠杀等罪行才应例外设追溯期,另在国安法案件的性质下,组成陪审团非常困难。

吁设特首安全委员会

特首林郑月娥3日率律政司长郑若骅、李家超、邓炳强访问北京,与中央讨论港版「国安法」立法。警方设立专责部门的计划,是在林郑访京后首次披露。此前,郑若骅则表明,实施港版「国安法」后,任何检控决定由律政司负责,而非大陆当局,即使涉及政治敏感案件亦不例外。

当时郑若骅还强调,国安法原则上不会溯及既往。暂时无理据限制外籍法官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不排除成立特别法庭,但会符合司法独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