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部:国安干警执行紧急任务需要,依法优先通行

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承担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职责使命。国安干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我国法律赋予了必要的通行便利权,以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每个公民遇到这种情况都有义务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

国家安全机关有关执法活动时效要求高,战机稍纵即逝,不能有丝毫耽搁延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因执行紧急任务需要,经出示工作证件,享有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先通行等通行便利。

“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包括优先购票或者不购票出示证件即可优先乘坐的情况,其中公共交通工具主要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公共汽车、出租车、地铁、火车、船只、飞机等各种公共交通工具。优先乘坐并非免费乘坐,事后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票或者予以相应的补偿。

“优先通行”不仅包括车辆优先通行权,还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在某些区域、场所享有的优先通行权,如优先通过机场、高铁站安检区等。如遇这些情况,国安干警经出示工作证件,有关人员应允许其优先通行。

来源:国家安全部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