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11月23日至25日加强所辖空域管理

海南文昌人民政府网站消息,文昌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在特定时间禁止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通告》称,为保障近期文昌市空域的安全,根据工作需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 》(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09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11月23日—11月25日期间加强文昌市所辖空域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23日8时起至11月25日8时止,在文昌市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禁止使用系留气球等悬挂装置,禁止燃放孔明灯

二、涉及轻小无人机、滑翔伞航空模型等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单位,要加强对该类器材的监控,严格落实禁飞规定。

三、各镇(场)及市公安旅游文化市场监管气象海关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检查,切实做好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工作。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