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哲敏5000万交保 电子监控8个月

「88会馆」负责人郭哲敏(中)违反《银行法》,遭声押禁见。新北地院23日裁定,郭以5000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接受电子脚镣监控8个月。(本报资料照片)

「88会馆」负责人郭哲敏涉嫌地下汇兑217亿余元,还涉及洗钱、营利赌博、诈欺等犯行,去年8月检警调从泰国将他解送回台,声押禁见获准。新北地检署去年依违反《银行法》、《洗钱防制法》起诉,因相关证人诘问完毕,新北地院23日裁定郭以50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佩戴电子脚镣8个月,以监控行踪避免脱逃。

2022年11月,在检警发动搜索前,郭搭机离境遭通缉,潜逃海外藏匿10个月,检警调掌握行踪后,2023年8月10日,重兵押解他从曼谷回台归案,并声押禁见获准。新北地检署去年依违反《银行法》、《洗钱防制法》起诉,审理期间,郭不断打出「悲情牌」,希望法官让他交保,回家照顾老母尽孝、为逝世父亲上香,但均未获准。

新北地院表示,郭哲敏违反《银行法》,声请具保停止羁押,合议庭考量涉案情节、身分、地位、资力,参酌犯罪恶性及勾串共犯、证人的可能性、法益侵害程度及审理进度,认为郭如能提出一定数额保证金供担保,应有相当程度的心理约束力,因此无续押必要。

新北地院指出,考量犯罪嫌疑重大,所涉《银行法》法定刑亦重,由于郭哲敏不法获利甚高、滞留海外时间甚久,加上在国外又有巨额资产,因此裁定郭哲敏5000万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接受电子脚镣监控8个月,并不得危害、恐吓、接触相关证人。同案被告张旭升则裁定30万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及限制住居。

检调调查,郭哲敏自2018年起,以AE集团成立多个人头公司,与亲信张旭升等人经营跨境线上博奕,架设「包网平台」,吸引赌博业者承租。郭利用AE集团地下汇兑,将不法利益汇回台湾,提供有需要汇兑的客户使用。估计从事地下通汇4年、汇兑逾217亿元,再以人头公司洗钱转成合法收入,初估获利16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