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郭哲敏交保 檢抗告成功

八八会馆负责人郭哲敏涉嫌经营AE博弈网站及地下汇兑、洗钱。记者蒋永佑/摄影

新北院原裁定郭、张各以五千万、卅万具保,限制出境外,都禁止危害、恐吓、骚扰、接触、跟踪证人。其中郭交保期间得配戴电子脚环,他还向法官抱怨电子脚环蓄电量不足,被狂打电话确认行踪。

新北地检署指郭哲敏是通缉到案,海外资产雄厚,有投资柬埔寨土地、泰国曼谷房产不动产,且持有柬国护照,甚至曾办新加坡投资移民,有绝对财力及能力潜逃国外。检方抗告称郭是赌博、地下汇兑、洗钱犯罪集团首脑,先前已有灭证事实,他有对证人骚扰、施加暴力、影响证人证述的强烈动机和高度串证可能。

新北检认为钱对郭来说不成问题,考量犯罪所得,仅五千万交保金额过低,无法达到阻止弃保潜逃目的。

高院合议庭认为郭哲敏、张旭升涉犯银行法非法经营国内外汇兑业务等罪嫌重大,最轻本刑为五年以上徒刑,有逃亡事实且有串证共犯、证人之虞,加上多名证人待调查,张更曾拘禁、伤害证人,新北院没说明为何两人遵守谕知的条件就可以达到原先羁押所要达成避免串证的目的。

另外张旭升的交保金额仅卅万,高院也质疑是否符合比例,认为检方抗告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