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抗告成功!郭哲敏財力雄厚1億交保 高院撤銷:可能再次逃亡
88会馆负责人郭哲敏涉地下汇兑,新北地院日前裁定交保新台币1亿元。检方不服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今晚撤销原裁定,发回新北地院更裁。
台湾高等法院指出,合议庭审理后,认为被告郭哲敏、张旭升先前均有逃亡事实,在国外也有相当资力与生活条件,再次逃亡可能性很高,原审裁定所命的替代处分是否足以担保他们绝无逃亡可能,已有疑问。
此外,郭哲敏等人与其他同案被告之间,是否无串证可能,原裁定没有妥适说明,也有不当。
高院认定,本件检察官提起抗告为有理由,因此将原裁定撤销,并发回新北地方法院更为裁定。
检警调查,郭哲敏涉经营线上博弈网站与地下汇兑,潜逃至泰国后,去年8月遭警方解送回台归案。经羁押约1年3月后,新北地院合议庭今年11月8日裁定5000万元交保、郭的小弟张旭升以500万元交保。随后新北地检署提抗告,台湾高等法院11月15日撤销原裁定,发回新北地院更裁。
新北地院合议庭11月18日再度开庭后,裁定将郭哲敏交保金提高至1亿元、张旭升提高至1000万元,皆限制出境、出海与住居8月,施以电子脚镣监控,每天上午10时至中午12时间要在指定住所自拍门牌与脸部回传,向科技设备监控中心报到。
新北地检署考量,无法防止郭哲敏与张旭升逃亡,且电子脚镣告警多次,加上郭哲敏洗钱金额高、曾逃亡,在各国都有银行帐户或办公室,生活优渥等,不服原裁定,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抗告。
八八会馆负责人郭哲敏。联合报系资料照片/记者蒋永佑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