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巡中校「找人头」 诈检举奖金7百万 判56年10月今入监

沈大祥(本报资料照片)

已退休的海巡署侦防分署宜兰查缉队分队长的沈大祥,13年前利用人头制作假笔录,诈领检举私烟及私酒的奖金737万元,被依7个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及1个伪造文书罪,各判处7年3月到9年不等徒刑定谳,台北地检署31日传唤他到案发监执行,检方将向将向法院声请定合并执行刑期。

沈大祥在2009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月28日间,担任宜兰查缉队分队长,他为图取检举奖金,于获得走私情资后,明知友人并非检举人,却制作内容不实之检举笔录再由友人签名署押,向财政部诈领检举奖金,直到自己退伍后露了口风被逮,共计犯下7次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1次伪造文书罪。

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认为,沈大祥担任宜兰查缉队分队长,长年经办查缉走私私烟案件,为图不法获取走私私烟检举奖金,却与他民间友共同诈领奖金,影响国家公务员之形象,应予非难,依诈取财物及伪造文书等罪分别重判,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沈大祥8罪被判刑合计56年10月,台北地检署31日传唤他到案发监执行,另将向高院声请定执行刑,依《刑法》规定,沈不排除要坐牢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