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设水公司诈领发票奖金 男海捞千万被判囚4年6月
彰化地方法院日前对涉及假发票案的主谋曾姓男子依《组织犯罪条例》等罪,判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6月。(资料照片/孙英哲彰化传真)
彰化地检署2021年10月底侦破虚设水公司诈领发票奖金案,逮捕曾姓主嫌等12人到案,其中曾姓主嫌日前被彰化地方法院依涉及《组织犯罪条例》等罪,判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6月,并没收约1322万元不法所得,全案可上诉。
2019年间,中区国税局接获民众检举,许多超商常有特定人士不定时持多张中奖发票兑奖。国税人员展开清查,赫然发现台中市1家公司的加水站开出1元至10元等小金额的统一发票中奖率异常偏高,怀疑有不法情事,遂向检调单举发。
检方查出,绰号「阿斌」、「大胖」的男子曾育斌,自2016年11月间起,招募成员后,发起、主持、指挥统一发票奖金诈领集团,为诈领发票奖金,陆续主导成立心安水资源公司、心安水资源沙鹿分公司、水元素加水站公司、水平方加水站公司、水多多加水站公司。
该集团自2016年11月、12月份发票起至2019年7月、8月份发票止,以每2个月为1期(即配合发票期别,合计17期),申购大量小额二联式收银机发票,且皆无销货事实。
每次单月25日开奖后,该集团成员在华杰公司(曾育斌担任负责人)对奖并裁剪取出中奖之空白发票,接续登打虚开不实的小额销货内容,再由集团成员持该不实中奖发票领奖,使不知情的代办人员陷于错误,发给发票奖金或提供兑换等值之商品。
曾男诈领发票奖金集团所涉发票诈欺案共17期,不实虚开中奖发票共兑奖5万8886张,实际诈欺所得金额合计1547万6200元。该案经财政部赋税署提出告诉及财政部中区国税局告发后,由彰化县警局和美警分局报请彰化地检署侦查及起诉。
曾男虽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然法官认为本案之发起组织犯罪的刑度为最轻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之罪,且犯罪时间长达34个月,审酌曾男已婚、有1个9岁子女,目前从事送货司机工作等情况,依涉《组织犯罪条例》等罪,判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