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当诈团「二线收水手」拿百万 遭判1年6月
许姓男子于2021年加入诈骗集团担任二线车手,经手上百万元赃款,桥头地院(见图)审理后依「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判处徒刑1年6月。(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一名从事基椿工程的许姓男子担任诈骗集团的二线车手,他于2021年5至6月帮助诈骗集团收取赃款共143.5万元。由于许男尚未与被害人和解,桥头地院审理后依许男犯了两项「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应执行徒刑1年6月。可上诉。
许姓男子于2021年5 月加入姓名年籍不详、微信暱称「喷火龙」、「Go」及其他姓名年籍不详成年人所组成的三人以上诈欺集团,许男担任二线车手,负责向一线车手收取赃款并转交给上手。骗徒借此制造金流断点,增加警方办案难度。
黄姓男子、欧姓女子于2021年6月不察,被此集团的假检警诈财手法蒙蔽,分别交给对方若干帐户和提款卡、密码,其中,黄男被骗取款面交车手、以及被车手提领款项超过上百万元。黄男之后发现上当,向湖内警分局报案,警方讯后报请桥头地检署侦查并起诉。
许姓男子到案后坦承犯行,但他主张自己只负责二线车手的工作,并不是此诈骗集团的谋画者。根据刑事判决,检方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许男与其他骗徒有犯意上的联系,因此,法官认为,不能用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务员名义诈欺取财、行使伪造公文书及一般洗钱罪论处。
法官审酌许男的犯行与其家庭状况,且他尚未与被害人和解,依两项「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各处以1年4月和1年2月徒刑,并没收犯罪所得1万5000元,两罪应执行徒刑1年6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