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赚5000元报酬 车手遭判1年6月

诈骗集团车手杨姓男子于今年6月被高雄冈山警方逮捕,图为警方起出的假证件、面交的现金等证物。(资料照片/林瑞益高雄传真)

有涉洗钱案前科的杨姓男子于今年6月再度行骗,桥头地院(见图)审理后依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未遂罪,处徒刑1年6月。(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一名从事太阳能业的杨姓男子为了追求每位诈骗客户5000元的报酬,他于今年5、6月份再次当车手行骗,以假投资真诈财的话术陆续骗得137万元。由于杨男愿意赔偿被害人蔡男,且获得原谅,桥头地院审理后依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未遂罪,处徒刑1年6月。可上诉。

杨姓男子是诈骗累犯,之前犯下两起违反洗钱防制法的案件,但他为了私利,仍继续行骗。杨男于今年5、6月份听从真实姓名年籍不详的暱称「林波」、「张惠琳」指示,持假冒的某公司业务人员证件,前后4次到冈山区诈骗蔡男,共取得137万元。

蔡男后来察觉有异,报警处理,并说于今年6月20日要再度面交20万元给骗徒。警方获此情资后到场埋伏,逮捕车手杨男,并起出伪造的某公司业务人员证件与现金收据等证物。警方讯后移送桥头地检署,桥检起诉。

由于杨男认罪,桥头地院审理后依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未遂罪,处徒刑1年6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