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赚1万元当诈骗车手 工人钱没了还要被关1年8个月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工人小伟(化名)贪图1万元报酬,被诈骗集团吸收担任车手,去年9月间前往指定地点向被害人收取100万元,结果事情露馅,他因此被逮。台南地院法官认为,小伟有毒品前科,仅因贪图小利,甘愿担任诈团车手,于是依3人以上共同以网际网路对公众散布而诈欺取财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8个月,得手的1万元也全数没收。
▲小伟贪图1万元报酬,答应担任诈团车手。(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小伟经不详人士告知,代为收取、转交款项就可以拿到一笔报酬之后,被诈团吸收担任取款车手;而被害人去年8月间加入LINE投资群组,被诈团成员以投资股票获利为由诓骗,答应交付100万元投资款项。
小伟收到「上级」指示,在去年9月间带着伪造的付款单据与被害人碰面,他假冒成公司人员收下100万元,接着从中拿走1万元报酬,再把剩余的99万元放到台南某公园的厕所隔间,让诈团成员自行前往拿取。
后来被害人惊觉受骗,带着付款单据前往警局报案。警方在付款单据上采集到小伟的指纹,于是立刻循线将人逮捕。小伟到案之后,对于上述犯行均坦承不讳。
台南地院法官认为,小伟因毒品案件被判刑3个月确定,去年7月底才易科罚金执行完毕,却未能记取教训,再次触法,仅因贪图小利,甘愿担任诈团车手,考量到他已经坦承犯行,兼衡他在本案中的分工、涉案情节、经手款项金额等因素,最终依3人以上共同以网际网路对公众散布而诈欺取财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8个月,犯罪所得1万元也全数没收,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