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警!未阻诈骗竟当起车手 工作没了还被判刑2年9月
彰化县凃男在担任员警期间,加入诈骗集团,除提供帐户供集团运用,并担任取款车手,凃男从中获取1万7000元,案发后,被记2大过免职,彰化法院判处2年9月徒刑。(叶静美摄)
彰化县一名凃姓男子在担任员警期间,不阻诈,反而还加入诈骗集团,除提供帐户供集团运用,并担任取款车手,将诈团诈骗所得赃款,以网路转帐或至自动柜员机提款方式,交付给诈骗集团成员,9名受害者被诈损失超过百万元,凃男仅从中获取1万7000元,案发后,还被记2大过免职,彰化法院判处2年9月徒刑,凃男事后赔偿金额更超过犯罪所得。
判决书指出,凃男于2022年7月,加入自称「苏格兰银行经理」及自称「DR.KHUNG CHAN CHEE」(绰号「老总」)、杨男(已死亡)所组成的诈骗集团,担任提供帐户及取款车手职务。
吴女等9人误入骗局,被诈总金额148万2000元,9人在2022年7月至9月间,先后汇款至凃男的4个金融帐户内,金额从4000至25万元不等,随后凃男经转帐、提领现金等方式,将赃款交付给杨男,由杨男换成美金,汇款到国外,以制造金流断点,以掩饰、隐匿诈欺所得真正去向。凃男从中获得共计1万7000元之报酬。
被害人发觉受骗报警,由警方循线及调阅相关自动柜员机监视器录影画面,却意外发见凶手竟是「自己人」。检方侦查期间,凃男否认有诈欺犯行,辩称他也不知道遭利用,直到帐户遭警示,才知自己也被骗。
法院审酌,凃男担任警察人员,显然对于现今诈欺猖獗之状况非常清楚,明知诈欺集团犯罪危害民众甚钜,为政府严加查缉并加重刑罚,仍贪图利欲、以身试法,担任提供帐户、车手取款、转交赃款之工作,考量犯后于审判中自白坦承犯行,并已与吴女等6人达成合解,依犯3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共9罪,判凃男1年2月至1年7月不等徒刑,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9月。
彰化警方表示,警局于侦办诈欺案件时,发现前交通警察队55岁凃姓员警自111年7月起,因投资虚拟货币遭诈骗集团实施诈欺蒙受经济损失,后又因提供帐户,遭诈骗集团利用作为人头帐户涉案,主动介入调查,并报请检察官指挥侦办,凃员经移送地检署后,本局断然将凃员予以1次记2大过免职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