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小学历诈骗富商8月骗25次 得手2亿余元判刑4年半
▲两名骗徒满口谎言,诈骗富商2亿余元。高院二审今将2人判刑。(图/记者季相儒摄)
仅有国小学历的诈欺犯陈忠助,诓称自己是「世界国安基金会」千亿美金的管理人「陈董」,伙同高中学历的友人「王主任」王瑞恺,向林姓富商诈骗。2人用尽各种借口,在8个月内诈骗富商25次,得手2亿余元。高等法院审理后,18日将陈男判刑4年半、王男判刑4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2人自2010年11月起,开始诈骗富商。陈男对外谎称是「世界国安基金会」山字辈管理人,可以动用千亿元美金的资金。他透过朋友认识林姓富商后,发觉富商资力颇丰厚,因此以在大陆地区江苏省连云港,从事「风力发电」、「连云港五合一开发计划」企划案等理由,诱骗富商;接着又找同伙王男,以虚构之海外巨额资金、银行担保函等名目为手段,让富商一步步掉入陷阱,答应投资。
陈男举出的担保包含伪造的瑞士银行苏黎世总行的970亿美元存款证明、美国政府债券、汇丰银行1000亿美金存款证明,以及英文版的银行担保函文。富商一股脑投入资金,短短8个月内,就被陈男、王男利用各种理由,诈骗25次,每次均汇出大笔金额,最多从港币1200余万(约新台币5000万),最少也有新台币8万余元,总计被骗走新台币2亿余元。但投资一直没下文,富商终于察觉有异,报警处理。检调单位搜索陈男、王男的住处后,查扣大批伪造金融资料,并对2人以及陈男女友提起公诉。
一审士林地院依造「伪造有价证券」等罪,将陈男判刑4年半、王男判刑4年,陈男女友无罪。案经上诉,二审高等法院于18日宣判。高院还是认定2人有罪,审酌陈男行使伪造有价证券以继续骗取财物,富商被骗取款项甚钜,2人行为不但侵害富商之财产,亦足以破坏他人对银行文件、债券之信任,恶性非低,不容轻纵;况且2人犯后一再饰词卸责,迄今均未达成和解或为任何赔偿,犯罪后态度不佳,因此高院驳回上诉,仍维持4年半与4年的刑期。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