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芹被控假包诈骗判刑4个月 上诉「还我清白」喊冤

记者蔡宜芳综合报导

艺人丁小芹近年来经营副业是非不断,先是被顾客控告诈欺、拿钱不给商品等,之后又被合伙友人蔡女控告收取7万4200元台币卖假香奈儿包,因此遭法院以违反诈欺取财罪名判处4个月徒刑,或12万元台币易科罚金。判决消息在9日传开后,丁小芹稍晚也公开发表声明详述过程,要求法院还她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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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芹遭友人控告卖假包,被法院判处4个月的徒刑。(图/取自丁小芹脸书

丁小芹自2004年经营服饰店开始,就经常透过网路经销商购买服饰,她在律师函中表示自己每年网购金额2、300万元,十多年来交易数量多达上万笔,从未发生争议

对于这次被友人控告诈欺,丁小芹说明该名牌包是2013年受托在网路上购得的商品,收到物品之后她没有进行拆封,立刻就请计程车转交给对方。数日后,她被告知东西仿冒品,当下就要求友人向网路公司办理退货,不料,对方不但不把货品交还,还对她提出告诉。

丁小芹亲自向网路公司查询交易明细时,因该公司遭到合并而停止网站营运,让她无法取得详细的交易流程资料,以致于提出的证据不被法院采信。她坦承没有检查货品就直接请计程车转交给买主是有不当,却也认为自己是被冤枉的,为此她打算继续追查上诉,希望能厘清真相。

▼丁小芹律师函声明。(图/取自丁小芹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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