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丁小芹卖假包「遭判2年6月」! 今早10点将报到入监
艺人丁小芹涉嫌在网站上贩售仿冒名牌包、衣服等,因此遭检方依法起诉;虽然丁小芹公开道歉、积极寻求和解,但案经上诉后,二审仍判刑2年6月,且不得易科罚金,并预计将于今(25日)上午10时报到、发监执行。
检警调查,丁小芹自2015年8月起,即在知名网路拍卖平台开设帐号经营网拍,并宣称其所受精品名牌包、衣服等皆由国外带回,附有保卡、保证书等,不料消费者下标购入后,送鉴竟发现根本是假货,甚至还有受害者汇款后等不到商品,共计有12人遭骗、诈骗金额达17万余元。
案经检方侦结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处丁小芹有期徒刑3年6月;丁不服,上诉二审智慧财产法院,并在审理期间举行记者会、公开鞠躬道歉20秒,泪崩认罪「我错了」,同时还与11人达成和解。但二审法官审酌后仍认定丁有罪,其涉《刑法》「利用网路对公众散布诈欺取财罪」、《商标法》「利用网路贩卖仿冒商标商品罪」,从重依《刑法》「利用网路对公众散布诈欺取财罪」论罪,但考量丁已悔悟,且需独力负担家计,因此予以减刑,判刑2年6月,不得易科罚金。全案上诉三审后,遭最高院驳回定谳,丁小芹预计将于今早10时前往新北检报到发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