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卖官案遭判刑 中市和平区长喊冤吁选票还清白
涉「卖官案」的中市和平区长林建堂今年争取连任,4年前他在区长选举前,为筹措竞选经费,收受地方人士王秋助20万元,并立下承诺书,未来区公所机要秘书人选由王推荐。台中地院28日依准收受贿赂罪判林1年、褫夺公权3年。「我怎么会是卖官?」林建堂对此喊冤表示,当年时他未担任公职、20万元是政治献金,他并呼吁乡亲要以选票还他清白。
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长于2014年由官派改为民选,林建堂表态参选,但疑缺乏资金而向地方人士王秋助指称,若愿资助他新台币20万元,将来机要秘书人选由他推荐。王向胞姊借20万元,交付林建堂,并要求写下承诺书,林建堂立收据,并签立「具承诺书人林建堂经地方人士敦促参选区长,当选后谋求为地方服务之宗旨,本人承诺本届区公所秘书一职,将委由王秋助君,推荐有资格人士担任」等内容。
林当选后,任用王秋助的儿子王正显担任机要秘书,而王在2年后离职,投入农会总干事选举失利。事后,林建堂遭举发「卖官」,林否认犯行,辩称20万元是借贷关系;王秋助则指称,林允诺当选和平区长后,以机要秘书由他推荐作为对价,检方将林依准收受贿赂罪起诉。
台中地院28日依准受贿罪判处林建堂徒刑1年、褫夺公权3年,不法所得20万没入。对此,林建堂回应表示,民国103年区长选前,他没有担任任何公职,王秋助拿的是20万元政治献金,拜托他投入选举,怎么会是卖官呢?让他觉得很莫名其妙。
「我何德何能啊?」林建堂喊冤表示,许多大企业掏空数亿元,区区几百万交保,他当时涉案金额仅20万元,但竟要缴纳200万元高额保释金,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则,他并呼吁和平区乡亲全力支持,将在11月24日要以选票还他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