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标价20万!中市和平区长涉嫌卖官 竟还签约被起诉

区长涉嫌20万元卖官被起诉。(图/翻摄自Google map)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中和平区区长林建堂在2014年区长选举时,涉嫌立下承诺书和收据,收受王姓男子20万元,当选后让王的儿子担任机要秘书一职,直到前年底此事才曝光!台中地检署侦办后,22日依准受贿罪嫌将他起诉,不过,林建堂也喊冤,根本不是事实,希望司法公道

起诉指出,林建堂在2014年3月竞选时,为筹措竞选经费,向王男表示若愿意出资20万元参选,日后当选就把区长机要秘书人选由他推荐,做为对价;由于王男的儿子当时正在谋职,当时就先向胞姊借款20万元,并同意林建堂的提议,双方也签下一张承诺书和收据。林建堂当选区长后,果然依约任用王男的儿子担任机要秘书。

后台中地检署检察官廉政署中调组在去年12月前往林建堂的宿舍办公室搜索,并带回相关人证。林建堂则喊冤,20万元是借贷,但检察官提出双方签署的收据上记载为合伙共同基金,他才改称有可能是小额赞助竞选区长的基金,希望司法能还公道。

检察官认为林建堂利用公职交换私利,犯后仍否认犯行,前后辩词不一,所犯渎职罪中的准受贿罪嫌,因此予以起诉。

针对台中市原住民自治区和平区的民选区长林建堂,涉卖官筹钱选举遭台中地检署起诉,台中市政府民政局表示,台中地检署是以渎职罪准受贿罪起诉林,市府坚持廉能,并尊重司法,盼毋枉毋纵,因此依地方制度规定,若有违法该法第78条规定之情形,才会立即停止他的职务。民政局指出,配合《地方制度法》修正,和平区成为本市山地原住民区地方自治区,并于2014年12月25日由和平区区民选举区长;对于民选区长涉贪,盼司法机关毋枉毋纵,贯彻廉能标准,同时也将持续协助和平区推动各项施政,确保区民的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