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贪15万公款 嘉市前科长被追加起诉
嘉义市文化局陈姓前科长与厂商共同诈领近16万元,今6日被嘉义地检署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追加起诉。(吕妍庭摄)
目前在台南市政府任职的嘉义市文化局陈姓前科长,日前才因假藉直播明华园演出名义,诈领8万元经费被起诉,事后检调又查出,陈姓科长同样在「2017夏至艺术节」时,涉嫌浮编记者会摄录影等经费,与长期配合的厂商夫妻诈领15万9000元,今6日被嘉义地检署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追加起诉。
起诉书指出,陈姓科长2016年4月1日至108年5月1日,担任嘉义市文化局表演艺术科长职务,2017年7月文化局举办2017年嘉义市夏至艺术节,曾邀请全民大剧团到文化局音乐厅售票演出,作为开幕首演节目,陈姓科长与黄姓、林姓厂商夫妻利用召开首演节目记者会机会,浮编文宣设计印刷、舞台布景搭设、摄录影等项目经费概算表18万元。
起诉书指出,陈姓科长明知18万经费已逾公告金额10分之1,应依政府采购法进行招标采购,但陈姓科长私下指定黄姓厂商夫妻承揽小额采购项目,虚伪开立人头厂商估价明细单、免用统一发票收据等,作为办理分批小额采购凭证,制造表艺科迳洽厂商分批办理各项小额采购假象,再交由文化局不知情的陈姓女子办理不实经费核销,等文化局审核通过报销,将各项经费分别汇入承揽厂商所指定的金融帐户后,再由黄姓夫妇提领,与陈姓前科长共同支配使用。
起诉书指出,陈姓前科长、厂商黄姓夫妇涉共同诈取表演文宣设计印刷费、舞台音响租借费计9万元,另涉浮编记者会摄录影费3万2000元、舞台布景搭设费3万7000元,合计犯罪所得15万9000元,认定这起案件与先前已起诉的案件有相关性,应追加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