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妻女哀凤公务机当礼物 嘉市府前处长贪污罪起诉

嘉义市政府前交通处长郑君健。(本报资料照/廖素慧摄)

嘉义市政府前交通处长郑君健购买白色iphone11、白色14pro共2支公务手机,送给女儿使用、妻子的生日礼物,各申报公费补助最高上限8000元,还用黑色iphone混充报废,自己持用小米手机处理公务,检察官认为郑男涉侵吞公款1万6000元,依贪污罪起诉。郑男于案发后改调参议,今年8月已退休。

起诉书指出,郑男2019年1月14日至2023年4月10日担任嘉义市政府交通处长,2018年7月间指示下属以「为办理活动或外出会勘时公务所需」为由,签办购置处长公务手机,他再到中华电信门市用公务机门号办理每月1399元资费绑约2年,以1万3300元购买iphone11(当时空机市价约3万元),申领8000元公款,自付5300元,1年后这支手机交给女儿使用。

公务机使用2年后可报废,郑男于2022年8月欲申办新公务机,指示下属用他牌手机向市府行政处申请报废遭拒,改拿破损、无法关机的黑色iphone11混充而被报废,而白色iphone11仍由女儿使用。

郑男将旧机报废后,随即于2022年9月以同样手法,申购1支白色iphone14pro当公务机,当时空机市价约3万8400元,搭配月租费1399元绑约4年,以8800元购入当天即送给妻子当生日礼物,公费核销8000元,仅自费800元买入新手机。

嘉市府官员证称郑男自2021年起使用红色小米机连系公务,未见郑男使用白色iphone手机。郑男坦承犯行。

嘉市府表示,廉能是公务人员五大核心价值之一,更是每一个县市政府用人的基本原则,对于个别人员行为引发廉能疑虑,本府尊重司法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