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嘉义市政府公务员涉贪 获判缓刑

嘉义地方法院判前嘉义市政府公务员缓刑。(廖素慧摄)

陈姓男子任职嘉义市政府期间,利用不实发票请款8万元给黄姓及林姓夫妇包商,2017嘉义市夏至艺术节活动3人也诈领10多万活动费,被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20日嘉义地院陈男林女缓刑5年,黄男3年7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陈男2017年经办华园戏曲活动,原拟开直播因明华园未授权录影,陈男用演艺设备录影后,委托黄姓及林姓夫妻开发票,制造委外录影的假象,向市府请款,交给黄姓夫妇。

办理2017夏至艺术节活动用市府设备,却编列文宣设计音响租借、摄录、舞台布置费用,佯装分批小额采购,由黄姓夫妇提供不实收据核销经费检方将3人林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

嘉义地院审结,今天宣判,陈男共同犯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共2罪,各判1年10月,应执行2年、缓刑5年,并于缓刑确定之日起2年内向公库支付70万元,褫夺公权5年。

黄男、林女犯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黄男判刑3年7月、褫夺公权5年;林女2罪各处1年9月,应执行1年10月、缓刑5年,并向公库支付25万元,褫夺公权5年。另有陈姓约雇人员无罪。本件犯罪所得21万元没收。

地院表示,涉案3人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实属不该,但陈男诈领的款项用于艺文公务支出,而非个人享乐,再审酌其公务职场表现优良,黄姓夫妇配合陈男是为了有更多工作机会,陈男、林姓犯后坦承,黄男否认犯行,因而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