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专员涉贪判7年6个月定谳 嘉市府:尊重司法判决

嘉义市政府前机要专员吴健荣涉收贿被起诉,二审判有期徒刑7年6月,褫夺公权5年,全案定谳。(取自google地图∕吕妍庭嘉义传真)

嘉义市政府前机要专员吴健荣涉收贿被起诉,一审判无罪,二审认为吴男对承办人有一定实质影响力,逆转改判7年6月徒刑,吴健荣不服提出上诉,遭最高法院驳回,全案定谳,对此,市府回应,尊重司法单位的判决!

吴健荣遭检方指控收受业者30万元现金与20余万元的咖啡豆、茶叶等物品,协助业者在履约验收、请款时不受刁难,涉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被提起公诉,一审法官认为,不足以认定吴健荣的职务权限能影响承办人或有利于业者,也难以认定业者交付的财物与吴健荣的行为有对价关系,全案证据不足,判吴健荣等人无罪。

嘉义地检署提上诉至台湾高等法院台南高分院审理,二审认为,吴健荣与标案承办人为师徒关系,具一定影响力,且承办人向吴健荣询问业务时,吴健荣就标案回答与职务有关连性,依据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做出的裁定,吴健荣受托于办公室外关说并发挥职务影响力,形式上具公务活动性质,已符合贪污罪职务上行为,且吴健荣与业者间的讯息内容、时间,均于业者承揽标案期间,具有原因与目的间的对价关系。

二审认定,吴健荣涉犯3个收贿罪,事证明确,应执行有期徒刑7年6月,褫夺公权5年。吴健荣不服判决,上诉三审,最高法院近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市府表示,廉能是公务人员5大核心价值之一,更是每一个县市政府用人的基本原则,吴员是否有不当介入而涉及不法,前经台湾嘉义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无罪,又于二审判决有罪,上诉三审定谳,本府尊重司法单位的判决。市府同仁秉持专业在各个岗位认真努力,希望能给予支持与肯定。

吴健荣曾被周刊报导,退休后由市长黄敏惠回聘,一家6口包括太太、儿子、媳妇和2个女儿都曾在市府任职是「寄生市府」,喧腾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