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11萬多判7年4月將停職 北檢:尊重法院判決

新竹市长高虹安助理费涉贪,检方认定她以国会办公室零用金虚报酬金、加班费,不法所得46万30元,涉嫌贪污诈领公有财物、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台北地院今依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高有期徒刑7年4月、褫夺公权4年,但犯罪所得酌减,根据合议庭认定,高的犯罪所得是11万6514元。台北地检署表示,尊重法院判决。

同案被告,前法务主任陈昱恺无罪,另外,高虹安前国会办公室行政主任「小兔」黄惠玟判2年、缓刑5年;前主任陈奂宇判1年、缓刑3年;前公关主任「水母」王郁文判2年、缓刑5年。

法院审理高虹安的范围,有关她2020年2月到11月上任不分区立委后,申报的助理酬金与加班费有无犯罪;检调2022年12月15日八路搜索、约谈,根据黄惠玟所提出的电子帐本侦办,2023年8月14日将5人起诉。

黄惠玟、陈奂宇、陈昱恺侦查到审判维持认罪,不过,王郁文和高虹安选站同边不认罪。合议庭今年3月利用2个庭期勘验侦查光碟,4、5月密集排审黄惠玟,陈奂宇、陈昱恺,高虹安前助理李忠庭、高虹安、王郁文、高虹安前助理吴达伟、高虹安前私聘特助蔡维庭8人作证,接受检、辩交互诘问。

高虹安的律师团以「大水库」理论为防御,欲证明高的公务支出大于起诉认定的犯罪所得,检察官诘回主攻高虹安自始有诈领意图。

高虹安说,她刚上任立委,因此听从黄惠玟的建议,仿傚前立委李俊俋的模式处理办公室零用金,无贪污犯意,相信法官会依过往的法律见解给予正确判断。

检察官论告说,高虹安的诈领犯行是低薪高报、制作助理酬金、加班费的差额,以施用诈术方式领取公款,本案有可能是法院第一次就立委助理的薪资适法性表态,检察官只是依职权起诉、论告。

合议庭审酌高虹安没有前科、涉案情节为共犯中最重、考量罪动机、目的、手段、智识程度等一切情状,量处她有期徒刑7年4月,并褫夺公权4年。对此,北检表示,尊重法院判决。

新竹市长高虹安。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