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贪11万重判7年4月!高虹安蓝洋装现身高院笑回:谢谢
▲高虹安二审出庭 。(图/记者吴铭峰摄,下同)
记者吴铭峰、黄资真/台北报导
停职中的新竹市长高虹安在立委任内涉诈助理费,一审审理后认定诈领助理费11万余元,依贪污等罪重判7年4月,高与检方皆上诉。今(4日)高院开庭,再度传唤高与4名助理出庭说明,外头聚集抗议人士高喊「重判高虹安」,而稍早高虹安穿着蓝色洋装现身,面对媒体询问是否有信心,仅微笑回应「谢谢」;20分钟后开庭结束,高虹安离去时还有支持人士齐喊「高虹安加油」。
高院表示,法院排定被告顺序,分别是9时30分高虹安,9时50分陈奂宇、黄惠玟,10时10分陈昱恺、王郁文。
一审判决中,法官认为高虹安自2020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25日止,利用「低薪高报」、「虚报加班费」的方式诈领助理费11万6514元,依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判处7年4月、褫夺公权4年,新竹市长职务也被停职。
助理部份陈奂宇判处1年徒刑,缓刑3年,褫夺公权1年;黄惠玟判刑2年,缓刑5年,褫夺公权2年;王郁文判刑2年,唯一不认罪的助理,仍获判缓刑5年,褫夺公权2年;陈昱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