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贪遭判刑 高市议员赖文德将上诉
国民党高雄市议员赖文德于2015至2018年担任桃源区公所主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向厂商收贿62万元,桥头地院一审法官依贪污治罪条例之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判他处有期徒刑7年8月,褫夺公权5年。他昨天受访时否认收贿,表示会再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国民党高雄市议员赖文德于2015至2018年担任桃源区公所主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陆续向厂商收贿62万元,他到案后始终否认犯行,检方认为他态度不佳、犯罪情节重大,要求法官从重量刑。桥头地院一审法官依贪污治罪条例之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判他7年8月,褫夺公权5年。赖昨天否认收贿,表示会再上诉,并以无党籍参选市议员。
赖文德在担任桃源区公所秘书期间,因为代理区长有决行之权,因此他利用职务之便向厂商收贿,涉嫌犯下4个贪污罪,但只有1项被判有罪,就是桃源区公所的温泉设施地质钻探及纳骨墙兴建规画采购案,由厂商林姓男子担任经理及负责关于纳骨墙部分,赖于履约期间数次向林男索贿。
林男陆续交付6万、4万元给赖文德。法官对此对赖文德依贪污治罪条例之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处有期徒刑7年8月,褫夺公权5年。
赖文德对此大声喊冤,他表示,没有收贿,会再上诉,证明自身清白,也希望司法能还他公正,盼检方能多收集证据,不要听信单一证人的片面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