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贪2028万助理费 新北议员遭诉

新北议员永昌涉嫌诈领2028万多元助理费,检方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登载不实罪、洗钱防制法罪嫌起诉。(资料照片蔡雯如新北传真)

新北市议员黄永昌2009年担任民代期间,与妻子张淑玲、助理陈宥彤以9位亲友名义议会谎报人头公费助理,诈领2028万多元的经费,并将款项汇至私人、学成保全帐户,缴纳私人票款和学成保全员工薪资,新北地检署23日依违法贪污治罪条例、洗钱防制法、公务员登载不实罪等罪嫌,将黄永昌、张淑玲、陈宥彤起诉。

检方指出,黄永昌从2006年担任台北县及新北市议会议员期间,明知议员每人只可聘用6至8人的公费助理,助理每人每月支领金额不可超过8万元,但黄却与张淑玲、陈宥彤利用职权,2009年间以9位亲友人头向议会申报助理费。

检方发现,黄将款项汇入自己的私人帐户家族经营的学成保全公司帐户,以此缴纳私人票款、缴付学成保全员工薪资,之后又与曾姓人头助理以相同手法获取议会公费助理费,截至今年7月为止,诈领高达2028万4579元的公费助理费用,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洗钱防制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等罪嫌起诉黄永昌、张淑玲、陈宥彤,另依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嫌起诉曾姓人头助理。

黄永昌在移审庭承认自己确实将助理费挪至学成保全帐户,但否认将款项做私人票款使用,声称自己是用便宜行事的方式,将款项用在私聘助理和公费助理费用上,还垫付了数百万元的费用。新北地方法院权衡黄永昌的诉讼防御权行使,再参酌检辩意见,最终裁定黄永昌1000万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