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费案 新北议员林铭仁 涉贪遭诉
民进党新北市议员林铭仁。(翻摄林铭仁脸书/高钧麟新北传真)
民进党新北市议员林铭仁疑利用姊姊、妻舅身分诈领议员助理补助费,还要求底下实际做事的助理以日计算薪水,将每月实领3万余元、2万余元的4名助理薪资低薪高报,借此诈领助理补助费共681万余元,新北地检署14日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
检方调查,林铭仁7年间诈领267万余元补助,又利用姊姊身分虚报助理、在9年间诈领助理费312万余元;除了用亲友当人头外,他也将实际工作的助理低薪高报,甚至要助理领到钱后将多的钱缴回。
侦查时林铭仁仅坦承将助理低薪高报,林的姊姊坦承挂名助理,但只会偶尔前往服务处打扫,之后还因有其他工作,完全没进服务处也没有支薪,其他被低薪高报助理则证称从来没见过江姓妻舅这个人。
检方考量江姓妻舅虽称有实际帮林铭仁工作,却不进服务处,可自行决定每日工作内容,从事事务与选举志工无异又实领月薪3万元,对比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却被要求按日计算的助理等人薪资,认定江姓妻舅不曾在林铭仁服务处工作,所诈领费用都是挪作江的生活所需。
检方统计林铭仁自2006年至2018年止,共诈领681万余元,因此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起诉林铭仁与杨姓助理、江姓妻舅、林的姊姊,但请法院审酌杨姓助理侦查自白、努力筹措犯罪所得缴库,显有悔意,建请从轻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