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毒挨骂「猴死囝仔」 精障男抓狂刺死妇…见倒地再捅

云林县一名洪姓男子于10年前刺死一名黄姓妇人,日前遭云林地院判刑10年6月。(图/翻摄自Google Map)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云林县水林乡一名32岁的洪姓男子有施用一级毒品海洛因的习惯,且个性暴躁易怒。他于民国95年1月间前往当地义军庙前隄防,欲向药头购买毒品,巧遇正要到田里工作的黄姓妇人,自认遭谩骂是「猴死囝仔」,竟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她刺倒;对方倒地后,他仍不放过,又朝她刺了数刀,导致妇人伤重死亡,遭云林地院日前依伤害致死罪判刑10年6个月。

判决指出,洪男于民国95年1 月14日上午11时左右,前往云林县水林乡松中村防汛道路茑松段义军庙前堤防,要向绰号阿明」之药头购买海洛因,并随身携带其所有之水果刀1 把,防范黑吃黑。

据了解,被害人当时正要前往田地工作,碰巧撞见洪男,却无辜遭到误会,指她以「猴死囝仔」辱骂他,竟遭对方持刀行刺身中数刀后倒地,致命伤为左大腿的一处穿刺伤,长3 公分,宽0.9 公分,深达左股动脉,导致大量出血后送医不治。

事后,洪男因畏罪而放弃购买海洛因,旋返回当时位于水林乡住处,将沾染黄妇血衣脱下,再将行凶用之水果刀弃置他处,并绝口不提此事;直到104 年10月21日,被告深感良心不安,与亲友一同至云林县口湖乡的「南圣坛问神,并向乩童坦承自己杀人,并抄写佛经欲回向给被害人,整起事件曝光警方掌握线报后,于104 年12月23日至洪位于新北市的住处将其逮捕。

法官认为,洪男非蓄意杀人,而是攻击伤人,且念及犯后能坦承犯罪,复于被查获前抄写佛经欲回向给被害人,足见良知尚存;且案发时,他年仅21岁,正值血气方刚之龄,又仅有国中肄业,与母亲同为精障人士,而父亲习惯打骂管教,故其成长过程中,缺乏完整之家庭系统支援;因此,日前依伤害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